新西兰FSPR英文全称为Financial Service Providers Register(下简称FSPR),泛指通过新西兰公司注册处有关于金融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的企业或组织,对于这样的企业或组织我们可以称之为FSPR。
根据2008年9月28日通过的新西兰金融争议解决法案,凡是在新西兰境内提供金融相关领域的个人及团体组织,均需要进行合法的注册与申报。自2010年8月16日开始,新西兰注册处接受金融服务供应商的登记申请,而在2010年12月1日,新西兰强制性执行金融供应商监管机制。
*注:文中所提及的2008法案,指的是由财务顾问法案与金融服务提供商(登记注册与争端解决)法案组成。
新西兰FSP的主要目的:
1) 提供金融服务商的注册服务,接受在线申请;
2) 提高公众透明度,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并对其注册的金融服务商按照2008法案(Act 2008)执行监管;
3) 从监管上防止金融服务商的诈骗行为发生;
4) 协助新西兰FSPR遵守国际义务,防止其成为洗钱的工具。
在全球范围监管机构中,新西兰金融服务提供商的注册机构(新西兰FSPR)成立时间相对较短,于2010年晚些时候建立并开始接受监管申请。
对于以前未接受监管的场外交易经纪商以及对亚太(APAC)区域感兴趣的新公司,这为他们在备受推崇的新西兰获得监管提供了很大的可能性,而且申请监管期间还没有官僚主义和拖延时间的情况,这些情况在其他西方国家很常见。
新西兰为外汇经纪商提供很多优势:这是一个在商业道德上有良好声誉的国家,远离陷入困境的欧元区,对于希望获得金融监管可靠性的亚太各公司,这是非常完美的地区。在这种情况下,外汇公司能够对投资者和交易者的信心提供支持,备受推崇的新西兰被认为是安全程度很高的“新世界”,没有遭受经济震荡,也没有像其他金融机构一样,因为违规行为而经受无休止的诉讼,使交易者远离欧洲机构,同时还能相对容易的获得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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