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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S(国际清算银行)在最近的三年期央行调查中称,2016 年 4 月货币市场平均交易额为 5.1 万亿美元,低于 2013 年的 5.4 万亿美元。几乎有 2 万亿美元发生在即期外汇交易中(可见到大部分零售交易活动),2.4 万亿美元执行于外汇掉期交易中,7000 亿美元发生于直接远期外汇交易中。
为了更好地了解外汇交易市场的结构和交易量,查看 BIS 调查中交易对手的成交量细分将大有帮助。
交易对手主要有三种类型:
- 其他金融机构创建了所有交易量中的 51%。
- 申报交易商 – 42%。
- 非金融投资者 – 7%。
BIS 认为申报交易商:
…主要是大型商业和投资银行,(i)以及参与交易商间市场和/或(ii)与大型客户(如大型企业、政府和非申报金融机构)有频繁业务往来的证券公司;换言之,申报交易商是指用自己的账户和/或按照客户需求积极买卖货币和场外衍生品的机构。
在过去 10 年内,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的界限已经模糊不清。花旗银行和摩根大通被视为投资银行,尽管他们也有商业银行公司(有存款和贷款业务)。高盛和摩根士丹利也是投资银行,尽管在美国金融危机时,他们收到了问题资产救助计划(TARP)的资金。
BIS 认为其他金融机构是:
…所有其他金融机构,如小型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证券公司、共同基金、养老基金、对冲基金、货币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建筑协会、租赁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公司企业和央行的其他金融分支机构。
其他金融机构的覆盖面非常广,包括各种分支。其类型包括“用自己的账户进行投资、对冲或投机的自营交易公司”,以及该分支的高频交易(HFT)公司和其他算法交易公司。Soros 或 Bridgewater 等大型投机商也在此列。
其他金融机构的类别还包括“官方金融机构部门”,例如全球中央银行(美联储、欧洲央行、英国央行等),主权财富基金(阿布扎比投资局、中国投资公司、沙特阿拉伯 SAMA Foreign Holdings 等),公共部门国际金融机构(如 BIS、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开发银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和机构。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其他剩余金融机构也包括“其他”分支(例如零售业务整合商)。
2013 年 BIS 调查发现了一个较大的意外之处,即“其他金融机构”的交易活动出现了另一个重大突破:
在 2010 年调查中,其他金融机构作为三年期调查中的主要交易对手类型首次超过了其他申报交易商(例如交易商间市场的交易)。2013 年,外汇交易商与这类客户的交易从 2010 年 1.8 万亿美元增长至 2.8 万亿美元,增长幅度为 48%。
BIS 认为非金融投资者是:
…除上述机构以外的任何交易对手,主要为非金融终端用户,例如企业和非金融政府机构。还可以包括出于投资目的直接与申报交易商交易的私人个体,无论交易是由申报交易商于在线零售交易平台上进行,还是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例如用手机给出交易指令)。
货币交易继续集中于几个国际金融中心;BIS 公布:
2016 年 4 月,英国、美国、新加坡、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日本这五个地区的销售柜台进行了 77% 的外汇交易,较之 2013 年 4 月 75%、2010 年 4 月 71% 有所上涨。
如果这些内容令人困惑,请记住,货币市场的大部分业务由大型银行进行。另外两个重要的参与者是各种全球央行和主权财富基金(国有投资基金通常具有商品出口收入或央行外汇储备)。这些大型参与者往往是做市商。主要银行向 EBS、Reuters 以及其内部平台提供双向(买入/卖出)外汇价格。央行和主权财富基金通常会由于特定原因而介入。如果需要完成更大型的订单,而且该订单可能干扰市场,或者本国货币变得太弱或太强,那么央行可能会参与货币市场。主权财富基金可能出于投机目的交易货币,或者作为一种手段进入、退出其他货币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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