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GDP四种最终核算方法及公式简介
年度GDP初步核算方法与季度GDP核算方法相同,这里不再赘述。以下介绍年度GDP最终核实方法。
2.3.1现价增加值核算方法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四个行业现价增加值采用生产法计算,其余行业现价增加值采用收入法计算。
2.3.2 不变价增加值核算方法
分行业不变价增加值采用固定基期方法计算,目前每5年更换一次基期,2011年至2015年不变价增加值的基期是2010年。
年度不变价GDP核算主要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和物量指数外推法。
2.3.2.1 价格指数缩减法
利用相关价格指数直接缩减现价增加值,计算不变价增加值,计算公式为:
某行业不变价增加值=该行业现价增加值÷该行业价格指数
2.3.2.2 物量指数外推法
利用相关物量指标的增长速度推算不变价增加值的增长速度,然后用上年不变价增加值和推算出的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计算得出该行业当期不变价增加值,计算公式为:
某行业不变价增加值=该行业上年不变价增加值×(1+该行业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其中,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根据本期相关物量指标(如运输周转量、从业人员等)增长速度,以及以前年度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与相关物量指标的增长速度之间的数量关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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