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计中的第二十二计关门捉贼原文说:“小敌困之。剥,不利有攸往。”虽然我们现代人对于关门捉贼从字面上通常会把这条计策理解为把门关起来,不要让小偷逃走,但从关门捉贼的原文来看,古人似乎对于关门捉贼有另外一种更为深刻的理解。
的确,关门捉贼的按语中,古人对这条计策有更为详细的解说。古人按语说:“捉贼而必关门,非恐其逸也,恐其逸而为他人所得也;且逸者不可复追,恐其诱也。贼者,奇兵也,游兵也,所以劳我者也。吴子曰:‘今使一死贼,伏于矿野,千人追之,莫不枭视狼顾。何者?恐其暴起而害己也。是以—人投命,足惧千夫。’追贼者,贼有脱逃之机,势必死斗;若断其去路,则成擒矣。故小敌必困之,不能,则放之可也。”
这是什么意思呢?翻译成白话文就是关门捉贼,不仅仅是恐怕敌人逃走,而且怕它逃走之后被他人所利用。如果门关不紧,让敌人脱逃,千万不可轻易追赶,防止中了敌人的诱兵之计。书《吴子》中特别强调不可轻易追逐逃敌。他打了一个比方,一个亡命之徒隐藏在旷野里,你派一千个人去捉他,也会十分困难,这是为什么呢?主要是怕对方突然袭击而损害自己。所以说,一个人只要是玩命不怕死,就会让一千个人害怕。根据这个道理推测,敌军如能脱逃,势必拼命战斗,如果截断他的去路,敌军就易于歼灭了。所以,对弱敌必须围而歼之,如果不能围歼,暂时放它逃走也未尝不可,千万不可轻易追击。
由此可见,所谓的贼其实指的是“奇兵”、“游兵”,是来骚扰我们的。因此,对付这种“贼”就有两种有效的方法:(1)一鼓作气把这种“贼”消灭掉;(2)在不能一下子消灭掉的情况下,就放他走,并且不去追赶。第二种方法也有一点见怪不怪,其怪自败的味道。众所周知,在我们外汇市场中也有种“贼”,那就是当每次大的行情要发动的时候,在超短周期上,总有与大趋势运行方向相反的买卖信号出现,虽然根据这种超短周期上出现的买卖信号操作也会获得微薄的收益,但是却要承担巨大的风险。笔者就习惯把这种买卖信号叫作“贼”,它其实就是一种“奇兵”、“游兵”,是来骚扰我们的。对付这种“奇兵”、“游兵”想要一鼓作气消灭对方明显是不可能的了。既然第一种方法不行,那就只有采用第二种方法了。那就是放弃这种超短线上的获利机会,因为我们知道想要把握超短线上的获利机会实在得不偿失,一不小心就会中了“敌人”的“诱敌之计”,被深度套牢。与其这样还不如主动放弃这种超短线上的获利机会,腾出精力、财力、人力,去把握主要趋势,歼灭“敌人的主力”。
综上所述,为了把握主要趋势、获得最大的收益,我们就不得不放弃超短线上的获利机会。这也是关门捉贼的内在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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